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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據重慶商報 易某搭乘同事屈某的“順風車”,途中卻不幸發生車禍,導致他全身癱瘓,經司法鑒定,傷殘等級為一級。事後,他買屋將開車的屈某與車主告上法院,索賠140萬元。昨日,記者從重慶沙坪壩區法院獲悉,該院一審判決屈某擔責八成,易某自己擔責兩成。
  36歲的易某與35歲的信用貸款屈某都是同一家公司的員工,2012年1月17日晚上,屈某與易某一起赴宴,吃完晚飯後,易某搭乘屈某駕駛的一輛小型客車返回公司宿舍途中,與路邊一棵行道樹相撞,坐在副駕駛的易某身受重傷,頸部骨折致全身癱瘓。事後,易某將屈某及車主胡某告上法庭索賠。
  法院馬爾地夫一審判決,由屈某承擔79萬餘元(80%),剩下的19萬餘元(20%)由易某自行承擔。此外,屈某還應賠償易某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。車主胡某不擔責。  (原標題:搭順風車遇車禍癱瘓向駕車同事索賠14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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